在光源的使用過程中,隨著時間的推移,在光通量不斷減弱的過程稱為光衰。
“光衰”,一詞只是表明,光量值的減少。“光衰”并不表明光量值減少到了零。光衰只是表明了光源或燈具出光量較之前某個時刻減少了,不能表明光源或燈具是否有了物理或化學的損傷。比如,隨著使用時間的延長,燈具上積累了灰塵,燈具的出光量減少。再如,光通過光纖,會隨著光纖的加長而產生光衰。這都不表明光源發生了損傷,但是這些系統都發生光衰現象。因此,光衰既不是失效的同義詞,也不是損傷的同義詞。將光衰理解為一定是光源損傷或失效,這是不對的。
對于光源或燈具,可以人為地規定,光衰到了某種程度而視為失效。而失效,則并不意味著發生了光衰。比如,質量不好的白熾燈,剛以一開燈就斷絲或爆殼。有些斷絲的白熾燈,還可以接上繼續用。這樣,從作為一個合格的產品看,應該屬于失效了,但湊合著用,它并沒有發生光衰。光衰和失效或損傷是不同的概念。